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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亭评选孝媳:8姐妹每人获奖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26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乔明亮 通讯员郭建军 刘全保)正月十三,洪洞县甘亭镇甘亭村内锣鼓阵阵、爆竹声声,甘亭村好媳妇颁奖仪式在此举行,鼓声炮声催开了王新俊等8位姐妹脸上的笑靥。几天来,她们的幸福一直洋溢在脸上,“孝顺媳妇”、“楷模媳妇”的称号令她们自豪,多年孝敬公婆、与邻为善的付出有了真诚的回报,得到了全村的公认,更成为全村妇女学习的榜样。

  几年来,甘亭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项事业成绩显著,去年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600元,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村”的光荣称号。去年12月底,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县上进行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该村研究决定在本村评选好媳妇五名。评选标准一是儿子儿媳须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对父母孝敬。二是必须对父母关心,不让父母干重活、脏活。三是父母失去劳动能力,要对父母的衣食住行照顾到尽善尽美,让父母幸福生活。四是妯娌之间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不要因父母发生争论。五是与邻为善,处理好邻里关系。

  评选办法是广泛发动群众,张贴评选标准,让全体群众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在广泛征求各家各户意见的基础上,初次提出好媳妇人选。他们将全村分为五片,由村委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每片选出一人,定为好媳妇。并公示入选名单,由全体村民监督,有异议的推倒重来。经过全村公认评出的好媳妇,村里给她们披红戴花予以表彰,并每人奖励500元。(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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