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污”新规施行“限小”实已破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41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上海2月15日电】(记者高路)上海15日起正式对小汽车实施“限污”政策,这一新规的推行,意味着上海已在实质上同步解除“限小”。 从15日上午起,在上海内环线高架各上匝道口上方,此前限制1.2升以下排量车辆在高峰时段上高架的标志已被拆除或用蓝漆覆盖。取而代之的是意为“高峰时段无环保标志车辆禁驶高架”的绿色标牌。交警部门当日表示,污染车禁行和小排量车放开的标志更换,至
两类限行标志的更换,意味着上海此前对小排量汽车的限令,实质上已被“限污”新政所更替。从15日起,上海高峰时段禁驶高架的车辆将有4种,包括外地牌照车辆、空驶的出租车、实习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而其中的第4种则取代了1.2升以下排量车辆,被列入限行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