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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腿少女登机被拒 少女家属状告责任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5:41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西部商报16日消息14岁的酒泉少女小晴出车祸急救过程中,在持有HU7536航班机票在嘉峪关机场登机时,因故被飞机拒载,从而断送小晴离断肢体再植的可能性。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即引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国内众多媒体的强势关注。据此,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认为,此事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给受害人落下终身残疾的烙印,他受小晴家属的委托手握胜券全权代理该案诉讼。据悉,不日张律师将离京赶赴甘肃对此事调查取证并提起诉讼。

  委托北京律师代理诉讼

  针对该事件张律师分析认为,机票是连接航空公司和旅客的合同。而承担运输旅客任务的航空公司,已经向旅客(小晴和家属)出售机票后,航空公司和机场以受害人隐瞒病情为理由,拒载受害人造成其肢体再植延误最佳时机,最终落下终身残疾。其间,受害人在订购机票时已经说明了登机旅客的特殊病情,而且登机前有医护人员陪护和病人诊断证明,这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航空公司负有主要责任,而与航空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机场,又表现出协调失当,这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它也应依法赔偿和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少女一月后将装假肢

  记者从小晴就医的兰州军区总医院创伤骨科了解到,经过前后两次截肢手术,小晴的病情基本稳定,但是,她受伤的右腿还不能做随意运动。据小晴的父亲皮汝义介绍,截止目前,孩子的所有花费大约27000元,其中超过一半的费用是在来兰州军区总医院前花销的,陷于医疗费接济问题,他于前晚乘火车赶往酒泉筹集费用。据兰州军区总医院创伤骨科甄主任介绍,经过两次手术,患者的病情基本稳定,出于考虑将来的生活自理问题,患者只能安装假肢,因为假肢的制作要量体,估计要装假肢得一月之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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