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建立对台交流基地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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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5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2月16日消息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发挥‘五缘’优势,建设对台交流合作基地”,被正在此间召开的厦门市第十二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列入厦门“十一五”规划纲要。 据报道,厦门市长张昌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06年,厦门要依托“五缘”(即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强化“六求”(即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
厦门市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介绍说,对台交流合作基地主要项目有:建成台胞办证中心;开工建设海峡交流中心,加快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厦门机场扩建三期、五通码头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厦金大桥和厦金供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其中台胞办证中心,预计2007年投入使用,届时可方便台胞办理五年期台胞证。(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