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辍学女偷拍性爱录像 敲诈大款情人换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03 扬子晚报

  2月13日,桂林市中院判决一起敲诈勒索案,辍学女子娜娜采用拍摄刻录黄色光碟的方法敲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2年春,在河南某经贸学校金融管理专业读了一年书的娜娜,辍学来桂林闯荡。认识了桂林小有名气的某公司老板郑某。两人很快便打得火热。此后,郑老板租了房子把她包养起来。2004年10月,娜娜离开郑老板。在南宁,她认识了在社会混迹多年的莹莹。莹莹
告诉她:“这些老板怕曝光。我以前搞过‘一单’得了55万元。”娜娜于是决定与姨父李某、莹莹一起敲诈郑老板。2005年5月28日,娜娜、莹莹、李某在桂林某大酒店开好房,并安装好摄像头。当天下午,郑老板如约来到酒店。事后,娜娜把DVD寄给郑老板,要价8万元。郑老板随即向警方报案。2005年6月14日,李某、莹莹、娜娜先后落网。(据楚天金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