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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铁人”冠军被骗广州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03 扬子晚报

  两年多前,一家名为“诗路花雨”模特公司借培养模特为名,坑骗了数十名少男少女南下广州,组织卖淫,其中一名18岁的英俊少年更是惨遭卖淫头目买凶捅杀。前天,广州市中院对刘某、胡某、王某、高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审理,揭开了这个“模特公司”肮脏的骗局。

  亚洲冠军为梦下广州

  18岁的大为(化名),身高1.87米,长得十分英俊帅气。记者从其父口中得知,大为13岁时便成为辽宁省体育运动训练中心的专业运动员。据悉,大为多次获得亚洲和国内青少年组自行车和“铁人三项赛”的冠军。他的教练曾说过,大为很有希望参加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然而,每月不到千元的工资让年轻气盛的大为感到不满足,最终于2002年末离开省训练中心。

  刚刚离队时,大为听说做模特收入颇丰,经人介绍到了沈阳一家名叫“诗路花雨”的演出培训公司,双方于2003年5月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聘用合约,并交了3000元的风险金。几天以后,大为一行五六个沈阳小伙子来到广州。刚开始时,公司还真的安排了大为等人煞有介事地在广州几个商场过了几回模特瘾,可之后噩梦却接踵而至。

  被领队带到酒吧卖淫

  几天后,领队王某便把他们领到了海珠区一间酒吧,这是一家专供女人消费的大歌厅。一楼只有一个不大的场地,四周坐着一些化了妆的“男公关”,他们不时被女客人挑走。在这里,大为等人被迫当上了“男公关”。大为自知模特之梦一去不复返,尽管期间几位同伴成功冒险逃离魔掌,但大为还是最终选择留下。“孩子年轻不懂事,一心只想赚大钱。都是钱害的!”大为的父亲在庭外向记者诉说着。

  欲单干遭老鸨买凶捅杀

  然而,留下来的大为不满“诗路花雨”的“坐台规矩”,如坐台一次要向公司交100元,同时要向酒吧交50元,出台必须在次日中午12点前返回公司等等。不服管制的大为纠合两名同伴向公司提出解除合约,并努力游说公司的其他“男公关”也“跳槽”。“诗路花雨”老板是一名31岁的胡姓沈阳女子,胡某对大为的所作所为极为不满,决定要“教训教训”大为。她从老家沈阳找来了旧情人刘某,刘某又拉上了朋友高某。2003年6月22日,跟踪多时的刘某、高某在宝岗大道一大型超市门前遇到大为,刘某拿着报纸包裹着的水果刀,往大为的左腰部狠捅了两下后慌张逃离。一旁观望的高某也打摩托离开。大为由于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那天是大为来广州的第22天。

  大为父亲法庭拍桌大骂

  得知儿子被害消息的大为父母整整哭了一夜。当出租司机的父亲二话不说,带上妻子南下广州,誓要为儿子讨一个说法。在庭审时,大为父母显得分外激动。当刘某一行人被法警押上庭时,大为母亲在原告席上猛地站起哭喊道:“18岁的小孩你们都杀!我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啊!我都要疯了!”

  除了第一被告刘某的罪名是杀人,胡某、王某、高某则被指控故意伤害,大为的父亲一度激动地两次拍桌骂被告的辩护律师,“故意杀人硬要说成故意伤害,你们懂不懂法啊!”最后,由于过于激动,大为父亲不得不走出庭外。

  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胡某、王某二人则相互推卸责任。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四名被告都表示十分后悔自己的所为,并向大为父母道歉。(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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