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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要约收购四家上市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08 扬子晚报

  新华社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相关事宜。市场人士分析,中石化的收购溢价略高于市场预期,如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流通股部分的现金对价总计约143亿元。

  根据中国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
气、石油大明这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流通股的价格分别为每股10.18元、13.95元、12.12元、10.30元,比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分别溢价24.4%、26.2%、13.2%和16.9%。

  对于收购完成后这四家公司的后续计划,中国石化董事、财务总监张家仁透露说,要约生效条件满足后,目标公司将立即申请终止流通股股票在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将履行其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程序。

  “公司下市后,中国石化可能择机依法将目标公司变更为全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取消其法人地位。”张家仁说。

  对于此次收购的对价,张家仁评论说,交易对价对双方股东而言是公允的,保护上市目标公司流通股东的利益,兑现了中国石化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承诺,对流通股股东也有相当的回报。

  当记者问到中国石化下一步是否还将继续整合上海石化等上市子公司时,张家仁表示:“中国石化整合上市子公司的目标不会改变,肯定要整合,但现在尚无具体计划。”张家仁表示,此次整合对中国石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一是通过整合子公司资源,可以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战略决策、资金使用、投资管理、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二是通过本次整合,可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三是整合子公司也是兑现中国石化上市时对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承诺,有效解决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此次整合对四家目标公司也具有重要意义。”张家仁说,齐鲁石化和扬子石化可以利用中国石化的原料供应和销售体系,形成完整的业务链,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原油气和石油大明可以利用中国石化的技术优势与勘探开发资源,有利于其长远发展,规避行业风险,解决后续资源不足、稳产基础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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