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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缴纳社保 竟被指责要求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06 东方网-文汇报

  编辑同志:

  春节前我经人介绍到天钥桥路上的一家保健用品公司参加求职面试,该公司经理与我面谈了近半小时,并让我回去等消息。春节过后,我从介绍人那里了解到公司拒绝了我的求职要求,原因是我提出公司须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金,而目前公司在用的外地员工都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公司负责人认为我“要求过多”,不予录用。对此我非常气愤,特向你们反
映。

  读者秦昱

  记者调查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社会保险是一项统筹基金,其中大部分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金的正常运作也有赖于社保费的缴纳。《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中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并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只要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单位与员工就必须缴纳,即使员工不提出甚至同意公司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公司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确有部分企业不给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或只给部分人办理以应付劳动监察部门检查,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劳动者不懂政策或懂政策但迫于失业的压力以及在劳资关系中处在弱势地位,不敢争取这项权利;另一方面是一些企业经营者政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认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项额外负担,能保证给员工发工资就不错了。事实上,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应该立即纠正。

  本报记者叶米羊实习生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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