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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反贪追逃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沙2月16日消息(记者邓文辉 通讯员刘义辉)日前,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传出好消息,该院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采用并向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予以推介。这是娄底反贪独具特色的又一缩影。

  2004年以来,娄底市检察机关针对有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因惧怕打击而外逃,严重影响案件侦查的现实状况,因地制宜开展了追捕在逃贪贿犯罪嫌疑人专项工作。为
求得最佳效率效果,该院采取了五个方面的得力措施:一是确立“一个中心”,市院统一指挥,两级院上下联动。健全了组织指挥系统,摸清了在逃嫌疑人底数,确定了细密的追逃方案。二是树立“两种观念”,增强紧迫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通过思想引导,让反贪干警树立了“抓获一名逃犯等于立了一起案件”、“追捕逃犯就是树立检察形象”两种观念,提高了干警追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凝聚“三股力量”,搞好行业协作,赢取多方支持。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鼎力配合,发挥车站、码头、宾馆以及通讯行业的“关卡”和“探头”作用,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战。四是把好“四个环节”,精心组织追捕,确保万无一失。熟悉案情求 “全”,捕捉信息求 “准”,全程监控求 “紧”, 缉捕逃犯求 “快”。五是采取“五项措施”,用活刑事政策,敦促投案自首。营造声势,慑之以威;耐心规劝,晓之以理;热心帮助,动之以情;巧布疑阵,施之以谋;兑现政策,予之以诚。追逃行动开展后,2004年以来在逃的24名贪贿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抓获12人,敦促投案自首12人,使一批重大贪贿犯罪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纯洁了干部队伍,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了娄底检察机关反贪惩腐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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