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市出现“阴阳契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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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4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少缴税款,现在部分购房者在中介的引导下,故意拟定另一份少报了成交价格的房产契约,拿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手续。这是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的情况。 春节刚过,一对年轻人面色凝重地来到南京市房管局档案馆,要求查阅自己刚刚完成的二手房交易资料。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查到了所需的资料。在档案馆收取存档的这份资料里,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100000.00元,然而,这对年轻人却情绪激动
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他们终于承认:归档契约的确是亲笔签字,但他们是上了中介的当,因为中介告诉他们这样填写可以少缴税款,且不会有其它影响。但就是这份不真实的一式两份、价格迥异的买卖契约,给他们带来了这样的直接结果:(1)卖方只缴纳归档契约成交价格的5.5%营业税,即550元;(2)买方按规定的最低成交价530000.00元的2%交纳契税,金额是10600.00元;(3)买方只能按归档契约成交价格的70%从银行获得7000.00元贷款。 房管部门人士说,这只是购房人为避税而伪造契约的一起典型案例,类似的情况他们已遇到多次。这位人士提醒说,购房人不要存在逃税的侥幸心理,否则结果只能是,不但没有捡到便宜,反而引起了不必要的损失。 (方市兴汪晓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