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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省辖市年空气质量优良不少于256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58 新华网

  从今年开始,河南18个省辖市政府身上又多了一项环保考核目标: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不得天数低于256天。这是河南省政府对省辖市的政府环保目标考评中,首次设定全年空气质量最低标准。

  15日,河南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2006年度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其中,河南省政府根据2005年各省辖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提高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首次给省辖市城市设定了全年空气质量要达到的最低标准: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低不能少于全年天数的70%,即256天。

  记者了解到,2005年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超过83%,较上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一些污染较重、空气质量较差的城市如洛阳、焦作、平顶山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也都超目标值完成了任务。

  虽然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提高,但各城市间差别仍然较大、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仍有待提高。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尤其是对一些大气污染较重的省辖市起到强力督促治理作用,河南省首次对各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设定下限,不但比以往的目标值有所提高,而且对一些空气质量较好的城市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并把环保目标责任书作为省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记者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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