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首设空气质量最低标准 年优良数不低于256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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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2月16日消息(记者任磊萍)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尤其是对一些天气污染较重的省辖市起到强力督促治理作用,河南省政府对省辖市的政府环保目标考评中,首次设定全年空气质量最低标准。从今年开始,河南18个省辖市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得低于256天。 据了解,2005年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超过83%,较上年提
2月15日,河南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2006年度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其中,河南省政府根据2005年各省辖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首次给省辖市城市设定了全年空气质量要达到的最低标准: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低不能少于全年天数的70%,即256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