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教育局:学校所有收费要在公开栏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17 石家庄日报

  市教育局强调:寒假期间收取的补课费一律退还学生家长

  本报讯为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日前,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强调指出,学校的所有收费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做到先公示,后收费;没有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

  《通知》要求,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不得自行决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要继续做好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工作,全面推行教育收费“阳光工程”,把收费政策交给群众,把收费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做到“阳光收费”,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用书管理,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购买或向学生推荐购买盗版教学用书或教学辅助用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和教师不得违反规定强迫学生集体购买教学辅助用书(练习册、习题集、辅导书)。学校代收的教材费用,要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及时结算,一次一结算,对违反规定不及时结算清退多收费用的,按乱收费查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通知》指出,寒假期间,市教育局接到不少群众和学生举报,反映一些学校提前开学补课或异地办班补课,一些学校还收取了学生费用。各地、各学校要在此次收费工作中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收取的补课费一律退还学生家长,对此次自查自纠结束后仍有被群众和学生举报的,一律按照乱收费从严查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和指导所属学校,严把开学收费关口,对乱收费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纠。3月上旬,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教育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收费工作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家长。对自查自纠走过场,监督检查不力的,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有错不改不纠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