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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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29 扬子晚报 | |||||||||
省卫生厅15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与原先的版本相比,新《目录》新增常用药品206种,取消不合理和淘汰药品38种,同时新增了中药饮片。参合农民如需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生应说明情况,并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意见,实行告知和签字制度。 据悉,新版本《目录》适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上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新型农村合
(蒋廷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