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出台 南宁初中毕业升学“两考合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32 桂龙新闻网 | |||||||||
2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出台《2006年广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06年,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学科成绩将以等级制呈现(非课改区由各市自行确定)。南宁市将实行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而区内其他市(区)仍“两考分离”。 此外,2006年我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将改变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
毕业生升学考试必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6科,全区统一安排在6月24日、25日、26日进行,体育科测试在5月进行。 由于新课程标准与旧教学大纲有差异,课程改革和非课程改革必须分开命题,两种试题可以有50%左右的题目相同。各市可以自主独立命题或联合命题。各学科考试命题应以新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杜绝偏题、怪题。并且要把握好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易、中、难题目的比例应为6:3:1。 各市教育局对课程改革考生的普通高中招生要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确保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推荐;为A等及B等者,示范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记者了解到,我区将争取在2007年在全区范围实行“两考合一”。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