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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外来务工者可在街道直接参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3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范彦萍) 外来务工人员可在本市各街道参保。记者昨天获悉,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正将《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3个保障计划的参保范围,推广覆盖到在沪打工的所有进城务工人员。今年4月1日到4月25日,全市132个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将敞开大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个人直接参保。

  据介绍,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岗位大都又苦又累,自我保护意识弱,工伤概率较高。去年本市前11个月共发生了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51起,死亡人数371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居多数。他们中一些人上岗没几天,甚至是第一天,就因为没有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而丧命。市总工会对1万家企业调查显示,企业希望市职保会推出一个收费低,保障力度大的保障计划,能涵盖到职业危险因素较大的进城务工人员。

  据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主任彭剑明介绍,市职保会从2002年开始,通过本市132个街道、乡镇互助保障工作服务点,吸纳本市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办法的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兼并企业的职工及失业后退休的职工等“散户”,以个人身份参加各种住院、意外保障计划。今年接受互助保障大门,将向进城务工人员敞开,这些人员若在所工作单位未参加保险,可到所居住的街道参保,参保费用的标准,享受市民待遇。每年4月份,街道将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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