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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难”不再成为弱势群体的“拦路虎”无锡法院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6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40 无锡日报

  本报讯本市安徽籍民工王殿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脑部受伤,经开颅手术花去费用数万元。近日他告到法院,要求肇事司机赔偿损失70000余元。一审判决后王殿华提出上诉,但2000余元的诉讼费成了难题。无锡中院了解到他的困难后即办理诉讼费免预交手续,立案受理了该案。二审对其合理的请求予以支持,对不合理部分予以驳回,并根据最高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其因败诉部分应承担的诉讼费予以了免交。案毕,作为委托代理人的王殿华女儿,对法院表示万分感谢。法官告之:只要符合
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即便打输了官司,也能获得司法救助。

  近三年来,无锡两级法院实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切实保护弱势群体诉权,实施司法救助案件近1600件,批准困难群众缓交诉讼费484万元,减免诉讼费120万元。司法救助范围涉及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特困企业失业下岗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涉农等案件。同时,还为1600位当事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中院审理的赵某某、刘某某抢劫案,两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因家境贫困,无经济来源,无力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为保障其诉权,法院及时为两人指定辩护律师,支付费用近2000元。法院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的同时,还将最高法院出台的《规定》印制成小册子,通过法律服务、街头咨询、送法下乡、媒体宣传等作广泛宣传,使司法救助更加透明化。据悉,法院的这些司法救助措施深得民心。

  中院负责人表示,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基础必须有一个较低的诉讼门槛,要尽量地降低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尤其要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从而确保司法公正,真正树立起司法权威。无锡法院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庄亦正、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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