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身份证照上网这事他们全都有话要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58 新文化报

  ■读者:身份证被克隆怎么办 ■网站:照片只为核查身份

  ■专家:涉嫌触犯宪法 ■省公安厅:涉嫌违反《居民身份证法》

  您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拨打0431—96618参加讨论

  新闻回放:近日有读者发现,一家网站出现一种新功能,输入被核查者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花5元钱就可验证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一致,还可查到被核查者的照片。

  本报讯(记者 苗颖 实习生 姜雪) 本报报道刊发后,在市民中引起争论。省公安厅有关人员对此表示,网站把居民照片透露出去,涉嫌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

  读者: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最近媒体公布了很多骗婚案例,为避免上当,以后就可把对方身份证号和名字输到网上,还能看到照片,这样就可以辨别真伪了。”市民王女士对此表示赞同,她还说,银行对用户的身份证进行核查,可避免有人用假身份证开户进行诈骗。

  与王女士不同的是,也有市民担心自己的身份证被克隆。长春市民刘女士表示,如果自己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被别有用心的人发现,那么在网上就可以找到自己的照片,这样自己的身份证轻易地就可以被克隆了,而且,网络再也无法验证“克隆”身份证的真伪,身份证遗失声明就失去了意义。

  网站:照片不能重新利用

  昨日,记者将读者的看法反映给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主任高海民。他介绍,在网上查到的照片已经过技术处理,颜色非常暗,不可以重新利用,而且该网站只是负责核查身份证的真伪,不是公开公民照片,目前该中心未接到因提供照片而发生的案件。“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那中心该如何处理呢?”记者问。“如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就应按法律程序来办理。”高海民说。

  专家:未经同意无权公开照片

  “照片属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政府无权对外提供个人照片。”吉林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彭贵才说,个人照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网站做法涉嫌触犯《宪法》。他还说,政府能否擅自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目前还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仍处法律空白状态。但目前我国正在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

  派出所 不会向居民提供照片

  除网站可查到照片,通过其他途径是否也能查到居民照片呢?为此,记者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某派出所。据介绍,人口信息只能在公安机关内部网上查询,而且信息保密,不可对外公布。如果居民的身份证丢失,居民持相关的证明可以到派出所查询信息。居民提供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派出所也不可以提供该身份证号码的公民照片。

  省公安厅 此举涉嫌违反《居民身份证法》

  记者还咨询了省公安厅身份证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公民的照片属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在采集这些信息时都是保密的。对于身份证的查询,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开放,只对一些执法以及一些需要核查身份信息的单位开放,但前提必须是提供介绍信或相关证明。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人民警察“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工作人员介绍,网站这样把照片透露出去,涉嫌违反《居民身份证法》。您对此事有何看法,请致电本报0431—96618讨论。(新闻编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