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称企业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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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说,几年来的统计表明,各类生产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而责任事故中多数又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突出暴露出管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但怎么样才能推进到位?一要靠企业自觉,二要靠推动。 这位负责人认为,从外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应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第一,政府要实行严格的监管。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但绝不能撒手不管。各级政府要履行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要为市场主体创造条件,而不是管死企业,更不是对企业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是要加强监管。 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以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都要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履行日常和定期的、重点的、专项的监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应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煤矿等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质管理,做到持证上岗,督促他们下井带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重查处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职业经理人要依法吊销他们的资质。 第二,行业管理部门要实施有效的指导。通过调查研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要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进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的各种所有制、各类规模的企业,提出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三,社会要有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企业和企业家最爱护自己的名誉,关注自己和企业的美誉度。企业一旦因非法违法造成重特大事故,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和社会的议论,信誉受损,企业市值下跌。要充分利用市场、舆论、社会的评价,实施对企业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企业和经营者重视安全。宣传舆论机构对可信可学的经验要大力宣传、表扬。对违法违规,忽视安全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使他们脸上无光,心中自责,知耻而进。还要向社会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名单,让社会监督,使不法企业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