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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部出台监狱劳教警察“六条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1:11 温州新闻网

  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六、严禁参与赌博。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从双六条禁令下发之日起,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

  坚持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制定实施“六条禁令”答记者问

  司法部2月14日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本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

  问:制定和实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执纪专项活动,特别是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个别警察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监狱劳教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

  问:请您简要介绍司法部为什么将这六条作为明令禁止的内容?

  答:司法部之所以明令禁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根据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来看,做到这六条是最基本的。二、监狱劳教机关作为专门执法部门,禁止打骂体罚服刑(劳教)人员和禁止违规使用警械、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的财物,是尊重和维护服刑(劳教)人员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前提。三、禁止工作期间饮酒、赌博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要求。四、制定这六条禁令是针对监狱劳教系统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

  问:请问司法部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答:司法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专门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劳教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和警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争做遵守“六条禁令”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警察的思想认识。各级监狱劳教机关要广泛宣传,使“六条禁令”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人人皆知,在工作中自觉遵照执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其遵守“六条禁令”的自觉性。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组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或电子信箱的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驻监(所)检察室的监督。五是要严厉查处违禁行为。在违禁行为查处上要坚持“严”字当头,违反禁令的现象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了“六条禁令”,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如果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了“六条禁令”,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六条禁令”从公布实施之日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一旦违反,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辞退以及由有关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条禁令”落实不力、连续发生违反禁令问题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一经发现,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问:司法部将如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

  答:今年,司法部在颁布“六条禁令”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来说,一是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察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改活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正执法的责任机制、培训机制、宣传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全体警察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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