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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五年大培训 “规划纲要”已经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5: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规划纲要”已经出台;要求全员更新知识提高能力

  ●今年将办280期培训班培训27525名公务员

  ●今后每人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

  ●建立公务员培训教育档案,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晋升职务或者职称的重要依据

  本报讯记者彭锋报道:广东省人事厅近日公布了《2006年—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广东省将在搞好全员培训的前提下,重点对六类公务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据了解,今年全省将有27525名公务员分别在280期的各类培训班中接受专门培训。

  不接受培训不得提工资

  根据《纲要》要求,在未来五年内,全省将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全员培训,以在职培训项目为主体,对全体公务员开展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每人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省人事厅还将建立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载个人学习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晋升职务或者职称的重要依据。

  不参加培训就是不称职

  省人事厅要求,全省公务员应当完成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凡不参加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此外,专业技术公务员每年还应当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一门,要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资格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鼓励公务员参加MPA教育

  《纲要》着重提出,在未来五年里全省将强化六类公务员的培训:基层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公务员以及培训管理者,并鼓励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支持公务员参加其他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教育,加大公务员赴境外培训力度。省人事厅将抓紧修订一系列相关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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