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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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6:3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5日表示,中国今年将重点落实安全生产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各省、市、县、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千难万难,一把手负责就不难。”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位负责人日前这样说道。这位负责人说,要将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各地区、各行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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