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取七条措施在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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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9:55 四川新闻网 | |||||||||
2月16日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四川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斗争、治理商业贿赂的情况。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马健表示,省卫生厅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医药腐败。他特别强调,如果医务工作者有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医院买药必须集体决定
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马健在会上首先介绍了去年以来,全省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以及反腐败的有关政策措施。 其中,为防止医疗机构领导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省卫生厅就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发出通知,规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医乃耗材等物资,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医疗机构领导不得介入药品采购具体工作;医院物资采购和基本建设等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资金投入等情况,应定期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同时,针对去年查处的医疗机构领导和医务售货员商业受贿的案件,省卫生厅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医院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省766名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卫生厅直属单位及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从事、财务、设备、药剂、基建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卫生厅机关公务员均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是我省卫生系统历史上的第一次。 七条高压线直指“看病贵” 针对医药费用管理,省卫生厅还提出七条“警戒线”,即取消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开单提成、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不得另收劳务费、不得盲目重复检查,以及在使用治疗效果相当的药品时优选高价品种等。 在药品集中采购监管中,省卫生厅提出“阳光采购”政策,实行药品集中挂网限竞价、阳光采购,并建立了有定量指标的后续监管机制。通过药品集中上网,限价、竞价,压缩药价虚高的空间,减少招标环节、降低成本。 据悉,目前全省第一、二批挂网药品和第三批中标转挂网药品的零售价比国家现行零售价分别下降了31%、28%和40.6%,平均下降了33.2%。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的90%的用药量都在网上采购。 保持高压严查医疗违纪 据悉,今年省卫生厅仍将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抓好专项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后续监管;健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合理收费。 “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医药销售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马健表示,其中涉嫌犯罪的医务工作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违反党纪、政纪者将给予处分、组织处理,同时给予警告或者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一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新闻发布会上,马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28- 86138345 86113817(卫生) ; 028-85557745 (计生)。 (本网记者盛利 实习记者向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