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东海委员建议:缩小我省职工工资收入差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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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5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刘丽普 2005年9月至10月,省总工会对全省37家企业17089名职工收入情况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前,我省职工工资收入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低收入群体的面逐步扩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到位、工资发放存在不规范行为等问题。郭东海委员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后,提出建议来改善这一现状。
■现状与问题 省总工会的调查显示,目前,我省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我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张家口508元,保定763元,衡水853元,沧州934元,邢台976元,邯郸994元,承德1075元,廊坊1113元,唐山1171元,秦皇岛1320元。电力、钢铁、通信等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2500元以上,而商贸、餐饮、建筑等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均在800元以下。 ■对策与建议 郭东海委员认为,解决职工工资差距大的问题,应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调控杠杆作用。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调节职工工资收入归入财政调控范围。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实行积极扶持的财政政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把管理者与职工的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努力缓解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纳入党政考核目标,切实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在全省进一步贯彻落实《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通过广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制度上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