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16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取消三河场收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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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去年11月上旬,本报有关三河场收费站问题的独家系列报道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讨论。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会议上获悉,由成都市政协委员张天健递交的关于“建议取消三河场收费站”提案,再度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张天健的呼声引起众多政协委员强烈共鸣,目前已有116名政协委员为该提案联合签名,大会提案组昨日下午正式立案审查。据称,该提案有望成为今年联名最多、最为重磅的提案。
收费站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张天健委员在提案中称,去年9月9日,成都城北出口至广汉、德阳大件公路的三河场新收费站开始收费,这引来了强烈反响,其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遭到了成都市各界人士的质疑。 据了解,三河场新收费站的收费依据是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川交公路(2004)161号”文件《关于国道108线高笋塘至广汉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以下简称省“(04)161号”文件),经省、市部分政协委员的调查研究和取证,证明省“(04)161号”文件违反了国家行政机关有关规定,其收费行为不合法,并且收费标准不合理,所确定的收费标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企业负担加重 买房的也不去了 张天健指出,三河场新收费站严重制约成都市城北区域经济发展,比如企业过路费沉重,不堪重负,四川某药业集团是地处新都区境内的大企业,集团下属4个公司。仅医药贸易公司内部各类车辆保守估计每年是13140车次,每年在三河场收费站的过路费就是14.6万元;客户车辆每年72000车次,来往三河场收费站的过路费高达50万。 新都区的招商引资也因此频频受挫。打算去新都买房的市民开车走到该收费站,发现不但路堵,还要给7元的过路费,账不可细算,不去了。 张天健委员因此提出建议:成都市政府向省政府反映撤销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04)161号”文件,撤除三河场新收费站,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响强烈 还有不合理的收费站 在“两会”期间,这个“重磅提案”再起波澜,反响强烈,116名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呼吁有关部门撤销该收费站。成都市政协委员乔建勤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提案说到很多委员的心坎上了,其实不光三河场收费站,成都其他一些出城通道和郊县的收费站的设置也不尽合理。 例如,都江堰是一座拥有双“世遗”的旅游城市,成灌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偏高不说,就连新竣工的老成灌路也要设置收费站,单边收取10元的过路费,让市民颇为费解。记者杜成实习生王伟摄影王长久 相关新闻 省人大代表“撤站”建议已移交至市相关部门 位于成都市北门新都区三河镇境内108国道线上的三河场收费站的收费问题,在今年1月全省“两会”期间,引起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李再春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撤销三河场收费站的建议已移交至成都市相关部门。 代表调查:三河场收费站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新旧三河场收费站该不该建?根据2004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大件路高笋塘至广汉段(经三河场、新都)只有36.35公里。李再春认为,根据以上依据,三河场收费站不应设立。 第二:城市道路能收费吗?李再春认为,高笋塘位于成都二环路,而三河场收费路段是从高笋塘算起,从城市的二环路就开始收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第三:高笋塘至广汉段公路的技术等级不够收费标准。广汉至三河场路段部分路面大面积龟裂,高笋塘至三河场路段被碾得稀烂,这样的公路已算不上一级公路,够不上收费标准。 记者刘云飞实习生王禾 相关专题:2006全国各地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