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副市长当庭翻供否认受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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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42 重庆晨报 | |||||||||
韩宗山在法庭上翻供。本报记者 夏显虎 摄 本报电 (特派记者 夏显虎) 四川省攀枝花市原副市长韩宗山受贿一案,昨天在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韩宗山在攀枝花当地口碑极佳,素有“清官”之说,此案因此受到广泛关注。 他十余次翻供
出乎意料的是,在昨天的庭审中,韩宗山十余次翻供,坚决不承认受贿一说。 韩宗山,四川省苍溪人,今年56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案发前任攀枝花市副市长,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于2005年5月14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韩宗山在担任四川省攀枝花市副市长期间,从2001年至2004年,利用主管城市建设、规划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先后2次收受他人贿赂2万美金和人民币1万元。 根据指控,攀枝花市德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通过韩宗山的帮助先后兼并了攀枝花市冷冻厂、兴建了德铭阳光商城,又从银行得到了1500万元贷款,2003年春节前一天,韩宗山在家里收受了陈某送给的2万美金。另外,2002年,四川省大家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侯某通过韩宗山帮助,先后2次拿到了攀枝花园林设计工程并获利益。2003年底,韩宗山收受了侯某送给的1万元人民币。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官就上述指控,出示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中,包括韩宗山本人向侦查机关所做的供述。 然而,昨天的庭审中,韩宗山对自己向侦查机关所作供述涉及的主要事实,全部予以否认,并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其最后陈述中,先后多达10余次称,自己此前向有关方面所做的供述,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行为,不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述。 韩宗山辩称,他与陈某发生的2万美金的经济关系属实,但这些钱并非陈某所送,而是他向陈所借的钱。韩宗山说,他并没有为陈某提供任何谋取利益的帮助。为何在此案的侦查阶段,他向侦查人员承认这2万美金是陈某所送,韩宗山反复辩称,是因为当时情况特殊,“我不得不那样说。” 庭上,韩宗山还就他所指的“特殊情况”,做了较为详尽的陈述。 2万美金是控辩争论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韩宗山是通过民主选举当上攀枝花市副市长的,他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攀枝花市一些领导干部还向本案法庭提供证据,证实韩在案发前是一名怎样的好官。 重庆著名律师张元炳、刘彪昨天出庭为韩宗山做无罪辩护。庭审中,张元炳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反复辩称2万美金系韩宗山向陈某所借,而侯某所送的1万元,系韩宗山岳父生日时侯某给的礼金,并在2004年8月已全额归还给侯某。而且,并无充分证据能证明韩宗山为陈某、侯某提供过谋取利益的帮助。因此,韩宗山受贿罪不能成立。 公诉人员就韩宗山的辩解以及张元炳的辩护,反复强调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充足证据,韩宗山已经构成受贿罪。最终,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到2万美金究竟是受贿还是借贷。直到昨天下午4点,当双方的辩论和陈述都相当详尽后,审判长才宣布休庭,等候择日宣判。 当法警押解韩宗山走出法庭时,韩妻杨某迎上去,紧紧拥住了韩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