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民工返乡车坠崖14死35伤》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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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03 重庆商报 | |||||||||
去年8月24日,一辆川渝民工返乡大客车在利川翻下悬崖,造成14死35伤。车祸发生后,调查人员揭开惊人内幕:车主陈兴明伪造运管局等单位的印章,自制路线牌,在全国多个省市承揽包车业务一年多! 本报讯(记者陈杰 实习生邹勤琴)昨日,陈兴明在利川市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私印空白路线牌盖伪造公章 陈兴明是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人,他于2003年购买了牌照为“云A44111”大客车挂靠云南省某公司经营“昆明——永川”客运业务。 利川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刘军杰昨天介绍,他们和刑警协同调查揭开了陈兴明造假的内幕:陈兴明私刻“石咀安检”、“昆明地区交通运政管理处客运业务专用章”、“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印章各一枚,并在渝中区一彩印店印制了空白“省际包车”线路牌20块,揽到业务后,按要经过的线路自行填写“省际包车”线路牌,并加盖印章。 这种违法营运从2004年3月持续到2005年8月24日,一年多时间里,该车载客来往于云南、四川、重庆等省市,伪造线路牌一直未被识破。交警部门估计,他非法营运期间获利10余万元。 肇事司机请求轻判 昨日上午8:30,陈兴明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刑庭接受审判,检察机关要求法院认定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伪造的3枚印章,以及7块尚未填写的省际包车线路牌。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事实,陈兴明供认不讳。 陈兴明在庭上向法官请求称,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和3个80多岁的老人,要求从轻判决,法庭并未当场宣判。据法律界人士介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能判10年。另据了解,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当事司机宋富,下周将在同一法庭接受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