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合法”骗婚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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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1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于伯军记者胡然)以往的“放鹰”式骗婚手段危险系数很高,一旦被抓就会面临牢狱之灾。为了规避法律,骗婚者们已转换手法,开始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以合法登记结婚的手段进行骗婚。在骗取数万元彩礼钱后,她们多则与男方生活一个月,少则几天便借机溜走,一去不复返。昨天,记者从宁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仅去年以来,该院就审理了10多起此类离婚案件。但是,因上述骗婚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且女方无任何财产,一旦离婚,男方就会人财两空,蒙受精神、物质的双重打击和损失。法官提醒人们提高警
宁河县某村农民李某由于家境贫寒,虽然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在当地也找了几个对象,结果都因对方嫌其家穷而告吹,李某成了婚姻“困难户”。眼见年龄越来越大,李某父母不免为其婚事发起愁来。后来经人介绍,李某认识了一位来自湖南的龙某,双方见面后很快便确定了终身大事。2003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后李某给付彩礼款20000元。可是结婚仅5天,龙某就借机离家出走,2年多时间过去了,一直杳无音信。前不久,无可奈何的李某只得到法院起诉离婚,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据了解,这类离婚案件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能以缺席的方式审理和送达离婚判决书。由于这些妇女都来自边远省份,结婚时无任何个人财产,一旦离婚,男方就会人财两空,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这种新的骗婚方式中,自知上当受骗后的农民只能选择离婚,因为不离婚今后无法再婚,否则会犯下重婚罪。违法者采用这种所谓合法的结婚方式骗婚,可以逃避法律打击。由于女方的户籍在边远地区,如果不是女方主动到当地户籍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其原始的婚姻状况记录很难因其是否结婚或是离婚而发生变化,更何况其已与被骗婚者办理了离婚手续,自然可以合理合法地再去如法炮制,继续与别人“结婚”。这就是这些骗婚者之所以屡屡得手的真正原因所在。同时,由于双方行为纯系民事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很难介入,给刑事打击增加了很大难度。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