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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对农民的心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57 河北日报

  代表委员提醒:别让新农村建设成为变相的"政绩工程"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赵晓清)如何创造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今天上午,刚刚参加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的廊坊市安次区祁营村农民高淑英代表说,农民是最讲实际的,最怕瞎指挥、乱规划,最后扔下一个乱摊子,欠下一屁股债。所以,要建设新农村,就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利益,加
重农民负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什么、怎样搞,要由老百姓说了算,而不能凭长官意志,不能因为搞政绩工程让老百姓背上债,伤了心。”2月15日下午,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农业组第一次小组讨论刚开始,省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贵新喜委员就提出了这一话题,随即引起了委员们的强烈共鸣。

  “我最担心的是一些基层干部浮于表面,急于出经验、树形象,只算自己的‘政绩大账’,而不去算‘百姓小账’。以前我们吃过不少这样的亏。”与农业、农民打了40年交道的中科院石家庄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研究员阎宗彪委员,对贵新喜的观点表示赞同。

  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才能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抓手”,让农民满意?涿鹿县副县长阎仲会委员认为有经验可资借鉴。他说,涿鹿县在创建文明生态村中,经过广泛听取民意,发现农民对改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愿望非常强烈,于是便把在山区农村投资兴建油路作为重点。事儿办到了农民的心坎上,各村主动义务出工,积极性非常高。“像硬化道路、架桥这些不大起眼的‘小事’,恰恰是惠及农民的大事。所以说,新农村建设只要立足于让农民满意,口惠而实至,就能赢得农民拥护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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