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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从“灵璧现象”反思“合法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04 新桂网

  据新华社曝光,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交警大队已形成一条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交警“吃”司机无所不用其极,“吃”交警的公安局长已吃成灵璧巨富(据《南国早报》2月16日报道)。

  广东 练洪洋

  对腐败的“食物链”我已无话可说,我只想对“只要拦下车,就能找出毛病进行处罚”这种普遍存在的怪现象多说几句。

  报道说灵璧县交警从最初的处罚“没有驾驶证、行车证的,后来是没有头盔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两轮车乘坐人不戴头盔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到后来没办法,“车牌照挂歪的、牌照脏的、灯光不全的”也不放过。无论我们对灵璧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行为多么的不赞同,甚至是厌恶,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执法并没有违法,一切都在法规允许的范畴内进行。

  所以,虽然说灵璧公安局“刮民”是另有企图,但交警本身还是没有越线的,这也许就是“合法伤害权”。因此,我们在讨伐交警内部某些假公济私者的丑劣行径的同时,也有必要对动辄罚款的法规本身进行反思。

  在一个平民的眼光看来,我觉得我们的交通法规有关处罚的条款,有过多过滥,且手段单一之嫌——在地方、集团利益的驱使下,很多时候交通规章处罚就只有罚款一途。因此,我们必须在完善相关法规,避免交通法规成为“苛法”的情况下,改革相关体制,使得交通违章处罚更加人性化,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下美国的经验。美国是汽车社会,但事故率远比中国低,他们对违章司机除罚款一途外,对严重违章者,翌年的保险费也要大涨;若违犯交通法的记录多了,甚至还影响其他生意或就业。这样一来,司机多半不敢因小失大。编辑:马骎作者: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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