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活动成绩不作招生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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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47 北京晨报 | |||||||||
武汉 新华社电2006年,武汉市经批准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多达28项。武汉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说,学生参加经批准的竞赛所获得的奖励、成绩,均不得作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和学生分班的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强调,学校和学生参加经批准的竞赛活动项目,必须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体参加;举办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竞赛单位不得以竞赛为名巧立名目举办收费性质的培训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