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才"标",是地图吗?今后地图上标名不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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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2: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近日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叫停”违规征集地图广告的行为,即在地图上有偿标注企事业单位名称,认为这严重侵害了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权益。 由于有偿标注名称,导致一些地图中本应表示的内容和注记的名称,因未付费,就不予表示和注记。还有的广告人员假借行政机关的名义等不正当手段向企事业单位索取地图标名注册费,严重影响了地图质量和地图应有的作用。
通知要求,即日起,停止在各类地图上有偿标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名称、形象符号、徽标等。2月底之前,各地图编制单位集中清理地图有偿标名情况。(王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