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牡丹江原公安局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2:51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6日公开宣判,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犯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4年年初,韩健在任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职务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贿赂款物。韩健及其妻卢晓萍财产扣除合法收入及非法支出外,合计人民币2150万余元,韩健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韩健通过请托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韩桂芝在提拔任用方面给予“关照”,于2000年6月由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调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为了酬谢韩桂芝,韩健与其妻卢晓萍(已判刑)分别于2001年、2002年春节向韩桂芝行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