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富裕农村建豪华宅院 一家占地几百平米(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3:10 国际在线 |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的欧式别墅区一角。(资料图片) 新华网宁夏频道2月16日电(记者 罗博、孟昭丽):2月15日,记者在宁夏南部山区采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地是,这里虽然是南部山区条件较好的地方,但去年人均收入也才刚过2000多元,就在前不久,这里还经历了50年不遇的干旱,一些群众要到十几里外的地方买水吃,还有一些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依靠退耕还林补贴粮和外出打工。一位在场的农民感慨道,光这几个空调一天的电费就要花费多少钱啊! 众所周知,中央提出建设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要在秉承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的基础上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并非提倡暴发户式的大建毫宅、大肆摆阔。这不仅与我们当前社会所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相悖,更与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质相违。各地出现农民豪宅现象,表面上看只是群众盲目消费,属于个人私事,其实不然,从深层次看,这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还不到位,以至于不少群众把新农村建设错误理解成盖高楼、建新房加上豪华装修。 这也告诉我们,各级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必须要软硬兼施,一方面要注重新的设施和环境这些看得见的硬件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在提倡和宣传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的文化道德素质上多下工夫,任何顾此失彼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