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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重不合格商品五日内没收销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工商局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

  本报讯记者马勇、许悦,通讯员胡燕妮报道: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出台《200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决定继续以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被列为重点监测对象,特别以食品为重点,还包括
农资、小家电、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成品油共7大类主要商品,组织4000批次商品进行监测。其中饮用水、月饼、腊肉腊肠、食用油、春秋两季的农资等每年列为跟踪监测,建立历史数据的必检商品。奶粉(包括乳制品)、食用糖、电线电缆这类以往检测合格率较低的商品,以及保鲜袋(膜)、快餐盒这类出现过质量问题成为社会舆论焦点的商品也榜上有名。同时也包括群众投诉较集中的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汽车摩托车配件、手机、燃气灶、热水器。

  省工商局将以制度规范商品监测后续处理工作。今后,凡省工商局通过红盾网(www.gdgs.gov.cn)发布商品监测信息后,各市工商局要在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采取行动,组织对辖区内的经销单位进行检查,依法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单位进行查处,对质量严重不合格、容易酿成危害的商品,必须没收销毁,并责成经销者追回已出售的商品。凡是与省工商局公布的质量不合格商品属同一批次的商品,均应认定为不合格商品,各市工商局应对本辖区内销售的同一批次商品进行撤架,并依法处理。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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