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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野鸳鸯摆下夺命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5:04 深圳晚报

  一对野鸳鸯摆下夺命局

  劫杀女方“情人”为情还是为财成庭辩焦点

  本报记者袁江斌实习生龙国栋报道昨日,一对涉嫌抢劫的男女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该案被告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可谓复杂,原本有丈夫的女被告人和男被告人之间
是一种不正当同居关系,而受害致死的被害男子和女被告人之间也存在不正当关系。庭审时,案犯作案是为情还是为财成为庭辩焦点。

  据指控,2005年8月底,被告人张志辉、吴小英与同案人翟某(在逃)密谋以被害人蔡某同吴小英存在不正当关系、破坏张志辉与吴小英(非法同居关系)的感情为借口,勒索蔡某财物,并商量好如果蔡某不从就将其杀死。同年9月1日下午3时许,吴小英将蔡某诱骗至宝安区公明街道某大厦四楼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张志辉与翟某则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开门入室,意图向蔡某索取财物,因蔡某反抗并叫喊,张志辉用尖刀猛刺致蔡某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志辉、吴小英结伙抢劫作案,致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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