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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推动厦台联系平台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0:00 东南早报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昨日上午,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作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人大常委会注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去年对现行法规中有关教师购买统建房等方面与当前新形势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今年的立法工作将坚持立法为民,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
体利益,最大限度发挥立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回首2005常委会一年召开8次会议

  洪永世说,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法规草案和法规修正案草案10项,作出决定、决议9项,组织或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8次,审议并督办代表议案4件,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04件,组织代表视察3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信访2478件,其中来信1389件,接待群众来访666批2124人次,网上信访432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立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常委会在制定《厦门市统计规定》时,从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出发,作出了在地统计、网络直报、统计资料的使用和民间统计调查等具体规定,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中,依法界定建筑物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强化对出租房屋、学校校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根据厦门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变化的需要,常委会及时审议了《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等7项法规修正案。在审议《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修正案时,注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对现行法规中有关教师购买统建房等方面与当前新形势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展望2006拟展开一批立法项目前期调研

  洪永世说,今年要坚持立法为民。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立法,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发挥立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今年拟制定和修改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开展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安全生产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监督工作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促进厦门与台湾的经贸、旅游等联系,推动载体平台建设。

  今年计划对台商投资保障条例、海外留学人员来厦创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计划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宗教工作、全民健身运动、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报告,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情况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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