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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收据寄送捐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京华时报消息卫生部昨天发布《卫生部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接到捐款后,卫生部将向捐款人寄送统一的捐赠收据,并及时向捐赠人反馈善款使用情况。

  《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财产主要是指:发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国内外单位和个人要求卫生部作为受赠人接受的捐赠;政府其他接受捐赠部门将所接
受的捐赠转交给卫生部的财产;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的捐赠分发给卫生部的财产。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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