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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不会放弃追诉两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1:30 新京报

  最高检反贪总局官员表示,中方已做好长期打算

  本报讯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表示,不管美国法院最后对开平“两许案”做出何种裁决,中国检察机关都不会放弃对本案5名被告的追诉。

  中方检察机关做好长期打算

  上月底,美国拉斯韦加斯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对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两位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两人的家属共5人提起诉讼,5人因涉嫌盗窃中国银行公款4.85多亿美元。

  陈东指出,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巨大,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期限可以很长。“两许案”的被告目前不愿意接受辩诉协议,回到国内接受审判,但是即使他们在美国被判刑之后,国内检察机关仍然可以在刑满之后进行追诉。同时由于这5名被告涉嫌在香港犯罪,香港方面也会对其进行追诉。因此,本案5名被告会在漫长的时间内被追究。

  对于预期的3月27日审判,陈东认为审判结果不会只通过一次庭审就得出,而是需要多次开庭、反复审讯。由于本案涉及的证人来自中国、中国香港和加拿大,本案就很有可能在传唤证人方面花去大量时间。如果审判结果出来,被告对结果不满,他也可以反复提起上诉,本案拖的时间可能更长。

  被告接受辩诉交易是明智之举

  陈东指出,如果被告做出辩诉交易,这就会大大缩短整个程序。此外,如果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认定被告非法入境,判其驱逐出境,本案审理过程也会大大缩短。

  陈东称,对于被告来说,目前的明智之举应该是选择接受辩诉交易,同意回到国内配合调查,而且越早接受辩诉协议对其越有利。

  不过,是否采取辩诉交易,仍然取决于被告是否自愿。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岳礼玲教授认为,辩护律师将起到关键作用。如果他们能够把利害关系交代清楚,被告仍有机会在法庭审理之前达成辩诉交易。

  至于“两许”是否会被遣送回国接受审判,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发言人16日向本报记者证实,涉外案件的被告是否会被遣送回国,将由国土安全部来决定。

  本案在美审理缘自中方提前通报

  对于“两许”案与余振东案的联系,陈东认为,这是同一个案件的不同程序阶段,因为在广东开平中国银行支行的巨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主犯就是他们三个。作为中美执法合作当中一个不同的进程,在“两许”案中,中方执法机关将继续和美国的检察部门在司法协作层面上展开积极磋商。

  陈东指出,虽然法庭审判是独立的,但这也并不排除双方执法部门展开司法协作。“两许”案件之所以现在在美国接受审理,前提就是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根据中美之间执法合作备忘和司法合作协定,美方才设法找到“二许”,将其逮捕。

  综合本报记者江玮、《央视论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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