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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行600亿国债3月1日起可到银行认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1:36 哈尔滨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财政部17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凭证式(一期)国债,本期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年利率3.14%;5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3.49%。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公告说,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07%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15%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24%计息。

  公告指出,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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