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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公园靠近社区要建球类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针对目前全民健身设施主要受益人群为中老年人的现象,本市将从今年起本着“方便群众、不扰民”的原则在部分靠近社区的公园、广场内建设小足球场、乒乓球场之类受青少年欢迎的球类活动场地。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下称《条例》)定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体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明年3月,有关部门将就这部法
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市体育局局长孙康林透露说,2008年前,北京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市民要达到60%。此外,还要对市民体质采取抽样的方法进行定期测试。今年,北京就动用了18个区县的力量,采集了两万多个样本,今年就要公布这次抽检的结果。

  《条例》规定“不得以全民健身名义从事迷信、赌博等违法活动”,孙康林就此接受记者提问时说:“目前,这类行为特别是地下赌球比较严重。北京今后要借此次立法并全面贯彻《条例》这个契机,加大各个横向部门的联系,采取措施,逐步地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孙康林同时坦承,由于体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通常都是全国性的,因此目前北京还无法做到彻底禁绝地下赌球等违法活动。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还要将另外40%的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全部配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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