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有错即改无损法院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2:05 现代快报

  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判决书上的6万元写成60000万元,事过两年也不肯纠正,这份早已生效的终审判决书,实际上成了一张“废纸”。(2月17日《现代快报》)改个错有多难

  念高中的表弟在一篇千字作文中出现了两个错字,被我狠狠训了一通:你这孩子怎么打小就这么粗心?然而,看到这条新闻时,我目瞪口呆———“粗心”若有境界之分的话
,这大概能算是“登峰造极”了吧。

  谁都晓得,“由于金额相差太大,判决书生效后,60000万元的天文数字根本无法执行”。那么既然错了,你就改吧。可“王洪生曾多次要求法院纠正这份有严重错误的判决书,南京市中院至今也没把这个错误纠正过来。”一个很明显的错误,改一下举手之劳罢了,法院为何不改?是不会改,还是不愿改啊?

  判决书可不是儿戏,它往往会对公民个人权利、财产乃至生命安全产生极为关键的影响。一旦出错,很可能导致判决结果的南辕北辙,违背法律维护公正的初衷。手捧这样的判决书,公民有何感想?网友热米饭难得的“执着”

  这可是谁都能看出来的低级错误啊!判决书可不是闹着玩的,那可是法呀,体现的可是公开、公正和公平。再说啦,这又是一次终审判决,判决书上的说辞是要当事双方严肃、严格履行的!既然法院两年来都不肯纠正自己的错误,那么当事人就申请法院根据判决书上的60000万元强制执行好了,看你怎么办!

  法院是考量是非、主张正义和权利的地方;是老百姓信得过的地方。在本本上出现失误已是不应该,而两年来的“执着”不改,不仅使得当事人无所适从,更让普通大众对此耿耿于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普通人尚能做到,法院更应该如此啊!网友zhde789权威别用错了地方

  法院,在世人眼里是权威、公正的象征。不过,看罢这篇报道,我只想说一句:别把权威用错了地方。及时认错并且改正,才会有真正的权威可言。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虽然法院把6万错成了60000万,实在不应该,但如果及时改过来,人民还是会原谅的。看起来,法院可能是工作实在太忙,可能是为了维护面子,以致2年多时间没有改正。可这样一来判决根本无法执行,那等于法院白判了,公民的诉讼费白交了,法院的形象也不那么光辉了,法院的权威性要打个问号了。

  该改正错误,就雷厉风行地改正,这样方显权威本色。如果遇到错误时一味回避之维护之,则是把权威用错了地方。网友七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