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撞车身亡家属获赔2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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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2:2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喝醉酒的郭某在小区内骑车撞到清洁车身亡,家属向物业索赔40余万元。昨天,丰台法院判令物业赔偿郭家22万余元。 2004年12月2日,醉酒的郭某骑自行车在小区内逆行冲下陡坡,撞上停在路边的清洁车,导致死亡。法院认为郭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物业的清洁作业车借用其他车牌违反规定,对事故也有责任,因此物业应赔偿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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