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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空设“和解妙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2:2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2月17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 王莹 通讯员 李明君)平阴县某镇一石子厂老板为了达到逃避法院执行的目的,企图利用和解机会转移财产,结果被法官知晓,依法扣押了他的铲车。

  2004年4月,张某因经营所需向何某借款24000元,期限为1年。然而借款逾期后,张某却一直未能偿付。无奈之下,何某于2005年8月将张某告上法庭,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
院依法将张某的一辆铲车予以查封。

  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主动与何某进行协商,要求延期偿还借款,企图利用还款前的一段时间将铲车卖掉。两人于今年1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张某半年之内须将借款全部付清。

  随后,张某即张罗着卖车,何某得知后找到执行法官,经合议庭研究,法官依法扣押了铲车。张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与何某达成和解协议不到履行期限,法院无权扣押铲车。

  平阴县法院认为,在当事人和解期间,法院仍可以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并据此驳回了张某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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