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断水断电实施粗暴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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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2:56 山西晚报 | |||||||||
太原制定多项措施保护居民利益,要求拆前须先安置 本报2月17日讯 (记者 马继玲)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将规范省城拆迁行为,维护被拆迁居民权益,变“先拆迁后安置”为“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采用停电、停水等粗暴行为实施拆迁,同时,还将给群众提供二手房、廉租房等多种选择。
太原市要求完善拆迁补偿政策,切实维护被拆迁居民权益。凡是与相关条例精神不吻合的将当即修订;落实拆迁安置保障制度;房屋拆迁评估补偿与市场交易价格接轨。 同时,要加强对安置方案合理性的审查,变“先拆迁后安置”为“先安置后拆迁”。给群众多种选择权,包括货币的、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廉租房,要使老百姓少花钱就能够解决居住问题。 此外,太原市还将全面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房屋拆除队伍等五大拆迁主体的行为,严格规范拆迁裁决与听证的行为、程序,对实施强拆的一定要进行听证,坚决制止采用停电、停水等粗暴行为实施拆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