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 应按用水量向京津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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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3: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王丽实习生李媛 “多年来承德市无偿供应着京津两大直辖市的用水,为保证京津用水水量和水质、保护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近5年来,承德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投入达到每年1.5亿—2亿元,资金之外还付出了多重代价和牺牲。”承德团代表敖艳芳、胡希智等提交建议,建议我省按京津水资源的使用量征收水资源费。
敖艳芳说,为保护京津水源,承德相继关闭了88家国有企业,年减少工业总产值53964.83万元,造成大批职工下岗;十几年来,因保护水资源而放弃的大中型建设和扩建项目近100个,减少投资近35亿元,间接减少了大量就业岗位。 承德市为保护水资源,加快了退耕还林的进程,每年有200万亩的耕地退耕,由此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增加5%左右,农村需要转移的劳动力每年将增加到2万人;水库周边农民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减少,水源地农业特别是规模化养殖、旅游业、资源开发等受到严格限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地下水位下降也导致了农民生产成本的增加。 敖艳芳等代表建议,按京津水资源使用量征收使用费。水价可由协调机构召集京津承三地进行协商,征收的水资源费并入市水利建设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可从中提取30%划入再就业资金,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样既可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还可以促进水源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京津冀一体化,进行流域化的整体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