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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医院怪事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3:15 山西晚报

  手术费用医生直接收;“统一收据”内容疑点重重……

  本报2月17日讯 (记者 王晋飞)医生直接收钱可以减免费用;收据上的一些费用竟然连医院也“说不清楚”;明明给张三看病,处方上却写的是李四的名字……一大堆奇怪的事都发生在方山县人民医院。昨日,接到方山县居民张建强的反映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2006年2月1日是大年初四。张建强的弟弟在方山县城骑摩托和骑三轮的妇女李拖连相撞,致李手腕骨折。他们急忙把李送到医院。当时医院收取了228元的治疗费用,给了张建强两张手填的“统一收据”,但收据上只有钱数和“病房心电图”几个字。当晚,一位姓赵的医生给李进行手术。赵告诉张建强,要是把钱交到医院,要交283元,要是直接给他,150元就行了。

  接下来的事让张建强更加难以理解:医院给李拖连开了四支止血针,写的名字却是冯某,并且赵医生把“统一收据”要了去,“这个我们还有用”。2月2日,赵医生交给张建强一个处方,张划完价才发现,处方是给一个12岁的男孩冯某开的!是不是弄错了?他去找赵医生,得到的答复是,药就是给李拖连开的。

  2月3日,李拖连出院。张建强向医院领导反映了赵医生的所作所为。2月9日,赵医生给张建强补了一张283元的“统一收据”。在这张收据上,又出现了疑点:病人住院两天,病房取暖费按4天收取。而陪床费更是离谱,按8日收取。

  张建强拿着一堆收据和处方弄不明白,记者在医院找到赵医生,一番辩解之后,他才说了实话:冯某是本院一护士的儿子,上着保险能报销,所以把李拖连的名字写成冯某。但他拒不承认私收了150元,“那是押金!”记者问,既然是押金,为啥不给押金条?医院该谁收押金?赵医生闭口不语。至于取暖费和陪床费,医院骨科主任和护士长嘀咕了半天,结果是“说不清楚,可能是凑个数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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