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也能办“驾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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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河南永城市人朱心广驾驶农用三轮车,不远千里从河南赶到蚌埠接人,因违章被蚌埠交警查获时,没有驾照的他竟掏出一张由河南公安机关出据的证明,在这份证明中,当地派出所竟要求沿途交警“见字放行”。 昨日上午10时50分,设立于蚌埠禹会区老贯徐的省级春运服务站里,值勤交警管荣兴、彭国林发现自西向东迎面驶来的一辆农用运输三轮车,车前未悬挂牌照,遂将该车拦下
据朱心广介绍,这辆三轮车是去年9月份买的二手车,平时都在当地跑运输,知道开车要有证件,他早在去年8月份就交了培训费,但当地一直未将驾驶证发下来。这次春运期间,家里有人要办喜事,他专门开车到蚌埠的亲戚家接人,因为没有驾驶证,他就到永城市陈集派出所开具了这样一个证明。 蚌埠交警支队费利生支队长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在领取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驾车,办证、暂扣、吊销期间驾车等同于无证驾驶。河南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这份证明,属于超越职权范围,也是违法的。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永城市陈集派出所的有关民警,他承认“驾驶证明”确实是该所开出的。 (张久林 本报记者 李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