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收保护费 无业男子一审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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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5:5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 通讯员 李冬斌)无业人员韩某拿着一套假证件,冒充警察在沈阳站地区收了两年多的保护费。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韩某现已被法院以犯有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2005年8月,沈阳警方接到反映:从2003年2月开始,一个自称是警察的人向沈阳站附近卖地图的商贩索取费用。民警立即对该地区商贩走访,得知这个绰号叫“小泉”的人,
经警方调查,“小泉”姓韩,45岁,无业,从2003年初开始,一直冒充警察在南站附近收取保护费。2003年5月至2005年8月,他还在和平区沈阳饭店门前、铁路宾馆门前、和平宾馆门前等处,多次冒充警察索取被害人刘某等16人计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