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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挂牌督办环保有些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6:00 光明网
蒋晨

  据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2月7日通报,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将对127个重点化工石化类隐患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1家布设在江河岸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新华网2月7日)

  看到环保总局又一次向公众公布污染企业名单,笔者心中感慨万千。近年来,包括环保总局在内,各级环保部门对大大小小的污染企业进行曝光的消息时不时会出现在各种媒
体上,让人都有些视觉疲劳了。然而,无论环保部门怎么曝光,环境污染事件依然频频出现、屡禁不止,污染企业也非但不见减少,反而有增多趋势。

  从报道中能够看到,被曝光的那些污染企业问题十分严重,对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已经造成了非常大的威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企业是在谋财害命,是在断送子孙后代的福祉。但是,即便问题如此可怕,作为环保部门的最高机构,环保总局也只能是限期整改或者挂牌督办。而在挂牌期间,这些重度污染企业仍然可以生产,大发不义之财。由此看来,环保部门面临的执法尴尬困境的确让人忧虑。

  分析原因,首先是环保法规不够完善,处罚力度很低。因为行政处罚额度相对较小,有的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投资治污,甚至有治污设施也不愿正常运转;另外,环保法规也不具体,其操作性较差,难以落实。其次是缺乏监督机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在环境执法方面,没有事前监督,仅靠事后监督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协调不够,联合执法机制也不健全。再次是地方保护痼疾难以消除。一些地方往往以发展经济为借口,擅自出台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干扰和限制环保执法;又因为环保执法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环保执法时往往会受到各强势部门的压力,结果处罚力度常常不痛不痒,以致出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现象。

  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好的举措,仅仅曝光少数污染企业名单只能是挂一漏万,收效甚微。为了改变当前环保部门的执法困境,必须强化环保执法的权威。一是要建立独立执法的机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增强环境保护制度的可操作性,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惩治力度。二是要广开公众参与途径,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执法机构、公众外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总之,对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污染企业务必严惩,不能仅仅曝光就了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环保违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要让那些污染企业“发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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